汇付

国际贸易结算

A.汇付业务的一般做法

  汇付(Remittance)指付款人通过银行将款项汇交收款人。在国际贸易中如采用汇付,通常是由买方按合同规定的条件和时间(如预付货款或货到付款或凭单付款)通过银行将货款汇交卖方。汇付有四个当事人,即汇款人、汇出行、汇入行和收款人。流程简图如图所示:

  汇付根据汇出行向汇入行发出汇款委托的方式分为三种形式:

B.汇付的应用

  买卖双方对每一种结算方式,都从手续费用、风险和资金负担的角度来考虑它的利弊。

  汇付的优点在于手续简便、费用低廉。

  汇付的缺点是风险大,资金负担不平衡。因为以汇付方式结算,可以是货到付款,也可以是预付货款。如果是货到付款,卖方向买方提供信用并融通资金。而预付货款则买方向卖方提供信用并融通资金。不论哪一种方式,风险和资金负担都集中在一方。在我国外贸实践中,汇付一般只用来支付订金货款尾数,佣金等项费用,不是一种主要的结算方式。在发达国家之间,由于大量的贸易是跨国公司的内部交易,而且外贸企业在国外有可靠的贸易伙伴和销售网络,因此,汇付是主要的结算方式。

  在分期付款和延期付款的交易中,买方往往用汇付方式支付货款,但通常需辅以银行保函或备用信用证,所以又不是单纯的汇付方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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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票(Chaque,Check)是出票人签发,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从以上定义可见,支票是以银行为付款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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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形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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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的当事人和一般业务程序

信用证的基本当事人有三个:开证申请人(Applicant)、开证行(lssuing Bank)和受益人(Beneficiary)。其他当事人主要有:通知行(Advising B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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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的内容

目前信用证大多采用全电开证,各国银行使用的格式不尽相同,文字语句也有很多差别,但基本内容大致相同,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A.信用证本身的说明 信用证的类型:说明可否撤销、转让;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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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的业务特点

A.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信用 开证银行在信用证中作出承诺,在单据符合信用证条件的情况下,开证行负首要的付款责任。 B.信用证是一种自足文件 信用证的开立以买卖合同为基础。但信用证一经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