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信用证大多采用全电开证,各国银行使用的格式不尽相同,文字语句也有很多差别,但基本内容大致相同,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A.信用证本身的说明
         
         
           - 信用证的类型:说明可否撤销、转让;是否经另一家银行保兑;偿付方式等。
           
- 信用证号码和开证日期。 
B.信用证的当事人
         
         
           - 必须记载的当事人:申请人、开证行、受益人、通知行。
           
- 可能记载的当事人:保兑行、指定议付行、付款行、偿付行等。 
C.信用证的金额和汇票
         
         
           - 信用证的金额;币别代号、金额、加减百分率。
           
- 汇票条款:汇票的金额、到期日、出票人、付款人。 
D.货物条款
         
         
   包括货物名称、规格、数量、包装、单价以及合约号码等。 
         E.运输条款
         
         
  包括运输方式、装运地和目的地、最迟装运日期、可否分批装运或转运。 
         F.单据条款
         
         
  说明要求提交的单据种类、份数、内容要求等,基本单据包括:商业发票、运输单据和保险单;其他单据有:检验证书、产地证、装箱单或重量单等。 
         G.其他规定
         
         
           - 对交单期的说明。  
           
- 银行费用的说明。
           
- 对议付行寄单方式、议付背书和索偿方法的指示。 
H.责任文句
         
         
  通常说明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开立以及开证行保证付款的承诺,但电开信用证可以省略。 
         I.有权签字人的签名或电传密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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